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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9-10-26)

  来源:文化传播网
   举牌时慷慨激昂,被巨大的慈善光环笼罩;举牌后无影无踪,承诺的善款迟迟难以到账。许多企业的“空头募捐”现象,严重影响了慈善事业的诚信度,原本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,却被蒙上了阴影……
   近年来,慈善事业成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,但在我国慈善事业中却频频上演的企业“空头募捐”闹剧令每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齿寒。尤其在今年,面对着几十年未遇的冰雪灾害,个别企业奏出的“空头募捐”“爱心迟到”的声音,显得格外聒噪刺耳。
   湖南省湘潭市是这次受雪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,一场名为“2008湘潭之恋”的赈灾晚会取得了超出预料的成功:现场共募捐1845.8万元。然而,2月24日,在晚会举办22天之后,湘潭市民政局通过媒体宣布:慈善捐款实际到位只有1010.8万元,尚有800万元未到账。在今年的雪灾中,湖南省募集了近3个亿的捐助,但至少还有7000万元的捐款没到账。个别企业“认而不捐”的情况在多个省市都存在。
   这些信息曝光后,在全国引起一片哗然。一些地方有关部门表示,对这些捐赠资金还不到位的单位,将通过媒体曝光。“空头募捐”的企业一时成为众矢之的,受到人们的口诛笔伐。在外界的压力下,一些企业履行了承诺。
   “空头募捐”的风波渐渐平息之际,这些只承诺不兑现的企业,其诚信意识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。令人遗憾的是,这类现象并非个案,部分企业借捐赠扬名的“捐赠秀”屡见不鲜。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起诉北京某公司,要求履行捐助2000万元的慈善承诺;2005年广州某地产公司50万元空头捐款,借为印尼灾区赈灾为楼盘开盘炒作,造成极其恶劣的国际影响……
   专家认为,“空头募捐”严重影响了慈善事业的诚信度,原本是一件共赢的好事,却被蒙上了阴影,严重影响了中国慈善业的发展,同时也伤害了善良人们的心灵,影响企业本身的社会声誉,造成“双输”的黯淡局面。
   专家指出,要破解这种怪现状,需要从重塑诚信和法律规范入手,双管齐下。
   从社会道德的角度来看,企业上演“捐款秀”,违背了诚信原则,是企业逃避社会责任的不良表现。当南方部分地区遭遇严重冰雪灾害时,量力而行,尽一份力帮灾区人民渡过难关,是一个企业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。不仅如此,积极关注慈善事业,还可以以此来塑造企业文化、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。个别企业仅仅为了沽名钓誉而上演“捐赠秀”,不仅凸显了企业的诚信问题,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少数企业在经营思想上的落后短视行为。
   提及承诺捐赠后不兑现的问题,法律专家表示,我国《合同法》规定,救灾赠与合同不可撤销,捐赠协议即使是口头协议也受法律保护。那些迟迟未兑现捐款的企业与受捐单位已形成了法律上的赠与关系,应该依据条约履行合同。
   在本次雪灾后,湖北省民政厅总结经验时一位负责人就表示,之所以出现许多企业“爱心迟到”的行为,是由于企业当时并未与民政部门签订完备的捐赠合同,也未规定认捐资金到账的最后期限。今后,民政部门组织此类捐赠活动时,会注意完善工作细节,与认捐企业签订完备的捐赠协议。北京市慈善协会规范捐赠程序,厘清捐赠行为,让捐赠行为更明确化、法律化的做法被业内人士所称道,认为可以在全国的慈善机构、民政部门推广。
   许多专家纷纷指出,我国的慈善事业之所以出现种种如“空头募捐”、索捐等不良行为,与我国慈善方面的法律不完备、法律缺失有很大关系。在今年的“两会”上,全国政协委员张近东为此提出了《规范社会公益募捐制度》的提案,呼吁“政府应该加快完善社会募捐方面的法律法规,建立激励机制”。
   正在进行中的慈善立法工作再次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话题,为此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表示,慈善法立法还在紧锣密鼓地进行,正在进一步加快步伐,争取今年内能够提报到国务院来进行论证和听取各方的意见。针对目前我国很多慈善行为不规范的现状,李立国强调,在慈善活动和慈善行为上,既倡导爱心慈善、感情慈善,同时更应提倡理性慈善和合法慈善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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